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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縣正辰絲網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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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蓋板檢測
發布時間:2024-02-17 11:06:05來源:安平正辰公司 瀏覽:190
1、危險化學品生產及經營、建筑施工等高危企業是否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其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取得相應的安全管理資格證;
2、相關方是否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是否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員工是否購買工傷保險及其他意外傷害保險等;
3、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駕駛員、押運員是否取得相應資質,運輸車輛是否符合要求;
4、危險化學品包括易制毒、劇毒品購買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購買程序;
5、特種作業人員是否取得操作證或操作證是否有效;
(1)電工作業;
(2)焊接與熱切割作業;
(3)高處作業;
(4)制冷與空調作業;
(5)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
6、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是否取得操作證或操作證書是否有效;
(1)鍋爐操作;
(2)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操作;
(3)起重機操作;
(4)叉車駕駛。
二、安全教育培訓是否到位?檢查如下內容:1、 是否經過了公司級安全教育;(一級)
2、 是否經過了分廠級安全教育;(二級)
3、 是否經過了工段級安全教育;(三級)
4、 是否經過了班組級安全教育;(四級)
5、 脫崗6個月以上是否經過了安全教育;(二級、三級、四級)
6、 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含引進設備)、新技術投產前要根據新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是否對有關人員進行二、三、四級專門安全教育;
7、對設備大修、停產檢修或生產場所的建設施工項目,在施工前要對參加施工人員是否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8、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與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并經過考核,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操作證是否及時復審;
9、日常安全教育、抽考(“三規一制”)、班前會、班組活動,以及其他公司安排的學習活動;
10、是否存在未經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上崗的情況;
11、是否對外來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三、管理文件制度及操作規程是否完善?檢查如下內容:1、是否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以及建立安全考核制度;
2、是否按公司要求簽訂責任狀,層層簽訂逐級到人;
3、是否制定安全環保操作規程以及工藝操作規程和設備維護規程;
4、原料、工藝、設備等變更是否相應修訂安全環保操作規程以及工藝操作規程和設備維護規程;
5、是否簽訂反習慣性違章承諾書;
6、是否實施安全互聯互保;
7、是否建立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演練;
8、發生事故是否嚴格遵循事故的“四不放過”處理原則。
四、是否進行安全檢查?檢查如下內容:1、公司是否布置組織進行安全檢查以及整改與考核;
2、分廠是否按要求組織進行安全檢查以及整改與考核;
3、工段是否按要求進行安全檢查以及整改與考核;
4、班組是否進行安全檢查以及整改與考核;
5、各專業部門是否按職責分工進行各類專項檢查以及整改與考核;
6、重大危險源、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檢查以及整改與考核;
7、每年一次的危險源辨識是否全面,當公司活動、產品、服務發生較大變化;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發生較大變更;相關方有合理抱怨;危險源辨識有遺漏;公司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出現新的危險源;新建項目和系統時,是否進行危險源辨識,并制定控制措施;
8、各類未立即整改的事故隱患是否采取可靠的臨時防范措施;是否定責任人、定措施、定進度進行整改;
9、單位領導及管理人員在各級各類會議上是否強調安全生產各項事宜,是否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進行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是否按時帶隊進行安全檢查、參加班組活動、檢查班組記錄。
五、各類作業是否合規?檢查如下內容:(一)危險性作業活動前,是否根據生產操作、工程建設、檢維修、維護保養等作業的特點,全面開展作業前風險分析,并根據風險分析的結果采取相應的預防和控制措施,消除或降低作業風險。
(二)是否進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是否有針對性,是否交到每一個施工人員。
(三)危險作業是否辦理了各類票證。
1、動火作業(六不動火)
(1)動火證未批準不準動火;
(2)不與生產系統可靠隔絕不準動火;
(3)不清洗、置換不合格不準動火;
(4)不清除周圍易燃物不準動火;
(5)不按時作動火分析,禁止動火;
(6)沒有消防措施,禁止動火。
2、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十不準作業”
(1)未辦理受限空間作業審批手續不準作業;
(2)為制定合格的監護人不準作業;
(3)為對受限空間內危險、有害物資進行分析不準作業;
(4)受限空間為經過置換、蒸煮、吹掃的不準作業;
(5)受限空間內通風不暢不準作業;
(6)未佩戴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不準作業;
(7)受限空間進出口通道周圍障礙物沒有清除不作業;
(8)不掛警示標牌不準作業;
(9)與受限空間有聯系的閥門、管線沒有隔離措施不準作業;
(10)工作內容或工作環境發生改變且沒有重新進行危險分析的不準作業。
3、高處作業,“十不登高”
(1)嚴格遵守“十個不登高”規定;
(2)體弱有病不登高;
(3)暴雨、大霧和六級以上大風不登高;
(4)腳手架、跳板不牢不登高;
(5)高壓線旁無遮欄不登高;
(6)石棉瓦上無墊板不登高;
(7)自然光線不足、視線不清、照明不足不登高;
(8)梯子掌腳打滑不登高;
(9)攜帶笨重物件不登高;
(10)沒有安全帶、安全帽不登高;
(11)飲酒后不登高。
4、動土作業;
5、大型吊裝作業, “十不吊”
(1) 信號指揮不明不準吊;
(2)斜牽斜掛不準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準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
(5)吊物上有人不準吊;
(6)埋在地下物不準吊;
(7)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不準吊;
(8)現場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準吊;
(9)棱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準吊;
(10)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6、爆破作業;
7、斷路作業;
8、抽堵盲板作業;
9、臨時用電。
(四)票證各級簽字人員是否為本人簽字,是否漏簽;簽字人員是否到現場對措施進行落實,現場是否有專人監護。
(五)危險作業實施內容是否與票證內容一致,措施是否可靠,是否有效施行。
六、安全設備設施是否符合要求?檢查如下內容:1、特種設備極其附屬裝置是否進行年檢并在有效期內,是否經常維護檢查;
2、設備是否嚴重失修或超限運行;
3、設備連鎖裝置、保險裝置、泄壓裝置、漏電保護裝置、護罩護欄、坑洞溝蓋板、檢測報警裝置是否完好、定期校驗,維護是否到位;
4、應急裝備維護是否完好有效,是否明確維護責任人;
5、消防設施及器材是否齊全、完好、維護到位;
6、安全標志標識是否完好、齊全;
7、生產現場照明是否充足、安全通道是否暢通。
七、工藝技術是否安全可靠?檢查如下內容:1、是否采用先進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
2、新開發的生產工藝,是否在小試、中試、工業化試驗的基礎上逐步放大到工業化生產;國內首次采用的生產工藝,是否通過有關部門組織專家組進行安全論證;
3、操作人員是否掌握工藝安全信息;
4、采用新工藝是否進行如下危害分析:
(1)工藝系統的危害;
(2)對以往發生的可能導致嚴重后果的事件的審查;
(3)控制危害的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以及失效時的后果;
(4)現場設施是否滿足生產要求;
(5)失控后可能對人員安全和健康造成影響的范圍。
八、生產、檢修組織是否安全?檢查如下內容:1、生產、檢修組織安排不合理;項目實施、試生產、停產檢修或搶修無施工方案或方案中有無安全內容;
2、生產、檢修是否按方案組織安排進行;是否對安全生產和檢修進行布置和安排;是否在檢維修前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
3、施工單位是否具備施工資質,是否簽訂安全生產協議。對施工單位的安全作業規程、施工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對施工單位的作業過程進行全過程監督;
4、組織檢修、搶修前是否認真組織進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是否交到具體施工人員,對檢維修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對安全控制措施進行確認、配備適當的勞動防護用品、辦理各種作業許可證;檢維修過程中對檢維修現場進行安全檢查;
5、檢修、搶修所在崗位人員是否知曉檢修、搶修情況,是否進行交接班,并有詳細交接班記錄;
6、是否有違章指揮、冒險作業、違章操作或無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7、檢修搶修設備或與之相關的設備是否掛牌斷電(配電室斷電)、是否關閥門或關閥門上盲板;
8、安全裝置是否同時檢修或及時恢復;
9、項目實施或設備檢修完畢是否進行經驗收辦理交付生產手續;
10、是否對欲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或對欲報廢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仍存有的危險化學品,先清洗干凈,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拆除作業或報廢處置。
九、危險物品的儲存與使用和廢棄是否合規?檢查如下內容:1、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購買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
2、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是否根據其種類和特性在車間作業場所在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包括通訊、報警裝置。并按照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3、生產、儲存和使用劇毒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的生產、儲存裝置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生產、儲存和使用其他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的生產、儲存裝置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4、劇毒化學品儲存和使用單位,應當對劇毒化學品的產量、流向、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誤售、誤用;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誤售、誤用時,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5、危險物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以下統稱專用倉庫)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有專人管理。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儲存單位應當將儲存劇毒化學品以及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數量、地點以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當地公安部門和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對安全、消防的要求,設置明顯標志。危險化學品和專用倉庫的儲存設備、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
6、危險物品的廢棄處置必須符合國家環保要求。
十、建設項目是否合規?檢查如下內容:1、項目是否取得上級機關立項批復文件;
2、是否完成安全和職業病防治預評價、環境影響評價;
3、是否按規定委托勘察、設計單位進行工程勘察和設計;
4、是否辦理規劃、消防、施工許可等報建手續;
5、是否按規定進行工程招標,施工單位相關資質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6、是否簽訂施工合同和安全協議;
7、是否委托專業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
8、是否接受質量安全監督,辦理工程開工報告;
9、特別復雜、危險程度較大的施工項目是否有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是否進行施工方案審查確認;
10、建設方、施工方、監理方是否配備具備資質的工程管理人員;
11、危險作業是否開具相關作業票證并落實安全措施;
12、各類施工節點及重點是否有專人現場跟蹤檢查,施工記錄、監理記錄是否完整并符合實際;
13、施工安全技術方案是否得到落實;
14、現場各項安全防護措施是否到位;
15、施工工地是否制作施工告示牌;
16、是否設立隔離帶做到施工區和生產區隔離;
17、是否搭建合格腳手架、掛安全防護網;
18、是否要求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工地,相關人員進場是否佩帶安全帽;
19、施工安全員是否經常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
20、現場管理人員發現有危險行為是否及時制止;
21、項目建設完成是否組織進行竣工驗收;
22、是否進行安全驗收評價、職業病控制效果評價。
十一、職業健康方面是否符合要求?檢查如下內容:1、勞動保護用品是否發放到位、員工是否穿戴齊全或正確穿戴;
2、正壓式空氣呼吸器、緊急噴淋裝置等是否維護到位,員工是否能正確使用;
3、對有毒有害崗位塵毒超標是否及時整改到位;
4、有毒有害氣體濃度檢測裝置是否及時維護和正常使用;
5、有毒有害崗位各類通風防塵設備設施是否齊全、完好,維護到位,是否正常運行;
6、有毒有害崗位是否進行崗前、崗中、離崗的職業性健康檢查;
7、是否按時按要求組織和參加排毒療養。
編輯:安全貝貝網
本文由專業的鋼格柵板廠家 "正辰公司"發布,轉載文章請注明出處